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陪葬,百度百科介绍:是指以器物、牲畜或人与陶佣木俑佣同死者一同葬入墓穴,以保证死者亡魂的冥福。以人殉葬是古代丧葬常有的习俗,而殉葬与陪葬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以某种手段使活人非正常死亡后以葬于墓中,有自愿或强迫两种形式。
在中国古代,从夏商周时期,史书就有记载:上至天子、下至士大夫及有身份的贵族、商贾等等,死后均有活人陪葬。活人陪葬,在当时可以说是一种灭绝人性,野蛮、落后的殉葬制度了。
殉葬有的是死者的妻妾、侍仆、臣子被随同埋葬,也有用俑、财物、器具等随葬,他们死后会把生前享用的一切,包括美妻艳妾都送到坟墓中去。殉葬制度是指强迫或鼓励人殉葬的制度,例如《元史·卷三十四》所载”大宁和众县何千妻柏都赛儿,夫亡以身殉葬,旌其门“ 往往成为奴隶制或封建王朝压迫百姓的手段。
在两汉、六朝、隋唐、宋辽金等时期,相继以后宫活人为专制帝王殉葬,至元代达到高潮。成吉思汗死时,灵柩经过之处,所遇之人也“尽杀之”,并有四十名贵族宫女殉葬。
人殉制度是谁废除的?清圣祖康熙时期,下令废除人殉制度。此后历代皇帝再未曾下令大规模活人殉葬。
那么皇帝为什么会在自己即将离开人世间,却要那么多的活人去陪葬呢?
在阴间断续享受帝王的生活
帝王活着的时候,三宫六院,嫔妃众多,可谓是享尽人间的无限荣华,拥有无限的至高权力,死后也要将活着的一切带入阴间。当然也与当时的有神论有关系,不论是天子,还是平民老百姓都相信人死后,在阴间也会像阳间一样,死后有什么样的东西陪葬,也是能享受到。
古代帝王死后,陪葬最夸张的要算秦始皇,修建一个陵墓就用了十来年的时间,动用数十万人修建规模巨大的陵墓,即郦山墓。秦始皇死后,他的儿子秦二世就将后宫妇女全部殉葬。这次殉葬的宫女和被害工匠人数,竟多到"计以万数"。按照《史记》的记载,秦始皇“后宫列女万余人,气上冲于天”,没有生育的大概也在万人。这一万人都跟着秦始皇一起殉葬了。算是破了一个世界纪录。
说到古代的封建制度,还是有很多都是非常残忍的,就好比说是殉葬制度,古代的皇帝死了之后需要很多人进行陪葬。对于这个制度真的是非常的残忍。既然这么残忍,为什么在古代还是会有这样的制度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奴隶制度的产物
从现代的研究来看,殉葬制度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盛行于奴隶制的商周时期,战国之后则逐渐开始减少,但在元朝时期却一度死灰复燃。
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力又一定程度的提高,开始出现剩余产出,因此商品交换和私有制开始出现,随着发展,部落之中开始出现阶级,人也就逐渐开始有了高低贵贱之分。
阶级制度发展到一定时期就形成了奴隶制,人的阶级开始变得泾渭分明,金字塔式的等级越发森严,帝王、贵族处在金字塔顶尖,而奴隶、农奴、奴婢等则处在金字塔的最底层。处在顶端的贵族、奴隶主对于底层的奴隶可以说毫不怜惜,认为他们和物品并无二致,都是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因此随意杀戮、处死的现象比较常见。
生活在底层的奴隶、农奴、奴婢等,在那个时代通常被君王、贵族、奴隶主认为是自己的“私有财产”,因此被用来陪葬自然也就比较常见。
2、迷信思想的产物
在商周时期,人类对于很多自然现象都没有科学的理解,因此迷信思想极为严重。在古人看来,不论是洪水、火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还是日、月、星、辰、风、雷、雨、电等自然现象,都是由于神灵支配的原因。
在这种迷信思想下,对于梦到死去的人,于是人们的解读是鬼魂的托梦,古人认为人死只是肉体死亡,灵魂依然存在,只是去了另外一个地方(阴间)继续生活而已。既然只是舍弃肉体换个地方继续生活,站在金字塔顶端的贵族自然想要继续享受生前的一切,因此他们便会将自己生前所用的器物、食用的食物,以及服侍自己的仆人也带去自己即将去到的地方,于是便产生了殉葬制度。
既然是享用生前的待遇,于是当时甚至对殉葬制度也有严格的等级划分,例如《墨子·节葬》中所记载的,“天子、诸侯杀殉,多者数百,少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多者数十,少者数人”。
其实在春秋战国之后,人殉现象就已经开始大规模减少,一方面是这种制度的确太过残忍,另一方面是随着生产力的提升,各诸侯国对于人口的需求开始加大。例如秦始皇为了继续在另一个世界拥有军队,他选择了制作陶俑。但是元朝时期,朝廷又开始大肆鼓励民间殉葬行为,再次导致了这一制度的死灰复燃。
其实这种制度到现代依然存在,只是残忍的人殉制度彻底被废除而已,改为了以纸扎人、塑料制品等来代替而已。
中国上下五千年历史,古人为我们留下的文化可以说非常多,甚至有的文化和习俗一直流传到了现在,所谓凡事都有双面性,古人的文化同样有好坏之分,比如让很多人都不能接受的一点就是古代的殉葬。古代有“视死如生”的说法,古代皇帝之所以用“活人”、“活物”殉葬,正是基于此,后为陶俑所取代,直至明英宗朱祁镇时被彻底废除。
古代皇帝希望人们埋葬他的原因是因为他们认为人们死后会去另一个世界,为了继续享受在另一个世界的人类世界中可以享受到的尊贵待遇,他们制定了一系列的埋葬制度,对需要将哪些人列入埋葬名单、以何种方式和多少人一起埋葬等问题做出了一些最终结论。殉葬制度是指强迫或鼓励人殉葬的制度,例如《元史·卷三十四》所载”大宁和众县何千妻柏都赛儿。
夫亡以身殉葬,旌其门“ 往往成为奴隶制或封建王朝压迫百姓的手段,古代帝王希望自己死去后得到和生前一样的侍奉与生活,所以会采取大量的物品与活人陪葬但考古发现早在六千年前的大汶口文化遗址中就有殉葬遗骨,商朝更有大量的殉葬遗迹,说明至少原始社会的三皇五帝时代就有殉葬、三千五百多年前的商朝已相当流行了。